合肥市的方女士来电咨询:我是从一家集体企业下岗的,和我一批下岗的同事里,有的领到了再就业优惠证,有的没有领到,我下岗后办理了营业执照,从事个体经营,没有去申领过再就业优惠证,我现在想了解再就业优惠证是怎么发放的,什么情况下不能申领再就业优惠证?
回复:记者从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,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中,有些人员不属于再就业优惠证发证对象。首先,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,已经不属于再就业优惠证发证对象;其次,在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下发前,已领取营业(运)执照从事个体经营,被用人单位招收,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,也不属于再就业优惠证发证对象。